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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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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提名申请之马来西亚及亚太区各国企业家,基本资格为:
- 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 该企业必须连续二年获得盈利。
- 在个别领域有不俗表现如行销规划、品牌商品/服务,研发能力,外销表现等等。
- 企业及负责人在过去一年不得有经济欺诈及违反法令而被法庭定罪之记录。
- 能提供第3方认证(如公司商业注册说明,并列於企业网页内)。
- 拥有企业专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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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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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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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估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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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远景: 经营理念及目标; 品质文化的塑造及社会责任;
- 创新与策略:
如何创新价值;经营模式与策略规划、执行;
- 人力与资源管理:
如何有效快捷管理,包括人力、财务、资讯、物资、科技及知识产权等;
- 经营绩效:
包括生产及行销管理、社会评价(品质荣誉)及商业成就;
- 商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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