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02-1000-2025-00066
- 備注/文號:連發改審批〔2025〕72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 內容概述: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變更隔川鎮環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的函
連城縣隔川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呈報《連城縣隔川鎮人民政府關于申請隔川鎮環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項目可研調整變更的報告》及附件收悉。按國務院第712號令、國發〔2004〕20號以及閩政辦〔2007〕236號文規定。經研究,原則同意變更隔川鎮環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項目投資規模及建設內容,現就變更為:1、鎮區主干道及省道沿線照明系統建設。對鎮區主干道路約2.2千米,按30米間隔雙側交錯進行光伏路燈布置,共計約75盞路燈。路燈高度采用8米高光伏造型路燈。省道按30米間隔雙側布置光伏路燈,共計約70盞路燈。路燈高度采用9米高光伏路燈;2、鎮區主干道雙側新建人行道。道路長度約2.2千米,雙側設置人行道,人行道寬度為1.5米,采用環保透水磚進行鋪設,人行道面層約4012平方米;3、房前硬化。對現狀民居前硬化進行修復,確保與新建人行道實現平緩銜接,保證房前完整功能,房前硬化修有總面積約7611平方米等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估算4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變更為300萬元。原連發改審批〔2024〕220號文其他內容不變。
請新建設項目業主按規定辦理相關的交接和變更手續,方可推進項目工作。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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