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連城縣公安局
工作時間:(非節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聯系電話:0597-8922448,110;監督電話:0597-8935110
負責人:盧廣明
辦公地址:連城縣蓮峰鎮東環南路92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公安的指示、決定,部署和指導全縣公安工作。
(二)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管理教育訓練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開展全縣公安機關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加強全縣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三)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對策。
(四)直接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經濟案件的偵察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和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國境、往來華僑、港澳臺人員和入境縣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工作。
(六)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七)負責維護縣地區治安和警戒巡邏工作,偵查、打擊走私犯罪活動。
(八)承擔全縣各級建筑項目的消防審核、檢查驗收及實施火災撲救工作。
(九)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十)指導和組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保安隊伍的建設。
(十一)協助上級機關實施來我縣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警衛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警衛任務。
(十二)負責對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和法制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的禁毒工作,偵查、協調、查處縣種、吸、販、制毒工作。
(十四)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五)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通信、信息、技術、后勤服務工作。
(十六)管理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福利、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老干部工作和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七)縣森林公安分局列入縣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門和縣公安局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縣公安局為主領導。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辦:連城縣人民政府 承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建設維護:連城縣數字連城建設中心
網站標識碼:3508250002 閩公安備:35082502000108 閩ICP備140173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