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115-0300-2025-00004
- 備注/文號:連自然資〔2025〕42號
- 發布機構:連城縣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 內容概述: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廟前村集體經濟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建筑規劃設計方案優化調整的批復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廟前村集體經濟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建筑規劃設計方案優化調整的批復
連城縣廟前鎮廟前村民委員會:
你村《關于廟前村集體經濟服務設施提升工程項目建筑規劃設計方案優化調整的申請報告》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及《福建省城鄉規劃信息公開公示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我局在項目所在地、連城縣自然資源局公示欄及連城縣政府網對你村報送的調整方案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十天(公示時間: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9日),現公示期已到,未收到相關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經研究,同意在方案相關經濟技術指標符合原地塊規劃條件要求的前提下,對廟前村集體經濟服務設施提升工程項目建筑規劃設計方案作優化調整。調整后,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為:用地面積1589.21平方米,容積率2.18,建筑密度42.71%,具體內容以審定后的建筑設計方案為準。
你村應嚴格按調整后的方案進行建設。
此復。
連城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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