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連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工作時間:(非節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負 責 人:吳振彪
聯系電話:0597-8930222;監督電話:0597-8935110
辦公地址:連城縣蓮峰鎮江林大道108號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擬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推進質量強縣戰略、品牌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定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行政審批工作。指導縣個私協會工作。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督管理,以及有關知識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查處督辦轄區內的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依法負責有關反壟斷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全縣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并依據委托開展調查。指導我縣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技術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市場監管部門職能相關的無照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消費者咨詢與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理,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網絡體系建設與管理,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統一受理和調處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和價格舉報。指導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負責宏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的協同服務與應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依法開展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范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擬訂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規劃、食品安全監管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承擔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設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協調部門和全縣標準化工作。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訂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規范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活動。
(十五)負責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在我縣的落實。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承擔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維權援助、糾紛調處、預警和涉外保護等工作。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 推動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化妝品經營環節的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協助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組織指導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九)負責開展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從業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加強執法隊伍能力建設,配合上級部門實施相關專業執業資格工作。
(二十)指導鄉(鎮)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二十二)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辦:連城縣人民政府 承辦: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建設維護:連城縣數字連城建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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