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禁非法搶栽搶種搶養搶建的通告
為切實保障福建省閩江沙溪流域連城段防洪提升工程(揭樂鄉揭樂段)順利實施,堅決防止和嚴厲打擊項目征遷期間搶栽、搶種、搶養、搶建等違法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項目征遷正常秩序,營造我鄉聚焦聚力項目建設的良好氛圍,順利推進項目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現就嚴禁非法搶栽、搶種、搶養、搶建等行為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次項目征地紅線內搶栽、搶種各種樹木、苗木、搶養、搶建等違法行為,嚴禁擅自改變農業種植結構。
二、已經有搶栽、搶種、搶養、搶建等違法行為形成的林果苗木、建(構)筑物必須自本通告下發之日起7日內限期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的,由揭樂鄉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強制清除。
三、搶栽、搶種等行為人必須積極配合清理查處工作,對干擾、破壞、阻撓清理查處工作或鼓動、組織、參與暴力抗法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通過搶栽、搶種等違法行為騙取政府征地拆遷補償款的,沒收違法所得;騙取數額較大或巨大,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