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6906-0100-2025-00004
- 備注/文號:林政〔2025〕15號
- 發布機構:林坊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 內容概述: 連城縣林坊鎮人民政府關于邱詩蘭同志崗位聘任的決定
連城縣林坊鎮人民政府關于邱詩蘭同志崗位聘任的決定
鎮直各部門:
根據連城縣委辦、縣政府辦《關于印發〈連城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連委辦發〔2010〕22號)、《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全縣事業單位第五輪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連人社〔2022〕183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林坊鎮人民政府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的規定,邱詩蘭同志符合聘任條件,經將崗位聘任情況進行了5個工作日的公示,全單位無任何異議,決定:
邱詩蘭,藝術設計專業,現在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從事黨政綜合辦公室崗位工作,符合聘任條件,聘任為專業技術十三級,津貼待遇參照管理八級。
聘期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止。
(此件主動公開)
連城縣林坊鎮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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