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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連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正鴻所作的《關于2024年縣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的視察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并同意該報告。
會議審議認為,縣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以來,縣人民政府及承辦單位高度重視縣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的辦理工作,壓實建議辦理責任,嚴格建議辦理程序,持續建議跟蹤督辦,建議辦理取得一定實效。通過視察、督促檢查,發現在辦理落實過程中也還存在協同辦理有待強化、創新驅動后勁不足、直面問題整改乏力等問題,需要縣人民政府及承辦單位在下步工作中予以重視和改進。
一、提升站位,思想上再加壓。辦理好人大代表建議是承辦單位的法定職責,是法治建設的要求、順應民意的體現、改進工作的需要。縣人民政府各組成單位要認真辦理代表建議,及時回應群眾需求,把“為民之心”和“履職之能”緊密結合起來,把建議辦理與推動連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主動靠前、主動作為、集中力量、集聚資源抓好代表建議辦理。
二、密切溝通,舉措上再加力。縣人民政府及承辦單位要落實“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落實專人具體抓”的辦理工作機制,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實到重點建議辦理工作各環節各方面。嚴格按照規范流程抓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主動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系,以問題為導向,突出辦理重點,把準節點抓緊干、加強溝通協同辦,形成工作合力,以建議辦理的高質量羸得代表對建議辦理結果的真滿意。
三、強化跟蹤,成效上再凸顯。各重點建議承辦單位要把辦理好代表建議作為深化拓展“三爭”行動的有效手段和途徑,夯實辦理責任,調動各方力量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縣政府督查室要對全部建議答復后的實施情況開展常態化督促檢查,明確辦理進度和時間節點,實現代表建議辦前、辦中、辦后全過程跟蹤監督,推動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解決,確保代表建議辦理落到實處。
以上審議意見連同視察報告,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及福建省實施辦法的規定研究處理,并自收到視察報告和審議意見之日起九十日內,將研究處理情況送交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征求意見后,向常委會提出書面報告。
附件:關于2024年縣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的視察報告
連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11月4日